8月26日至28日,兴宁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审计局党组、市信访局党组、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市物资总公司党委、市商业集团公司党委、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等10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反馈。
在反馈会上,各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为推动兴宁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有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围绕“三个聚焦”方面,仍然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存在较多短板;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兴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振,兴宁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赖伟强,兴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陈远辉,以及兴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和兴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参加了相关巡察反馈会,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强调要认真贯彻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余其豹听取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动真动硬动功夫”,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对于巡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全盘接受、照单全收。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全面提高的行动,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全面提升,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为兴宁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新格局、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打造梅州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兴宁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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