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从兴宁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1月20日聚众在兴宁市罗岗卫生院追打医生、砸毁财物的被告人袁×龙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兴宁法院一审判处二年六个月。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产妇李某在罗岗卫生院剖腹产后住院,19日晚上10时左右突发意外死亡。当晚,李某的丈夫袁某和袁×龙等10多位亲属在罗岗卫生院与该院领导协商善后事宜未果。20日,李某娘家的9位亲属赶到罗岗卫生院,与袁某、袁×龙等共20多人去找罗岗卫生院院长。李某的亲属追打院长,该院职工罗×强上前劝架,被袁×龙猛击几拳,致其肋骨骨折。兴宁市卫生局、罗岗镇政府及罗岗卫生院在罗岗卫生院三楼会议室与李某的亲属召开协调会议时,罗岗卫生院的医生陈×强又被李某的亲属殴打致伤,李某的亲属还将罗岗卫生院妇产科的设施砸毁。第二天上午10时许,袁×龙等人将书写有标语的横匾悬挂在罗岗卫生院门楼、住院部门口,李某的亲属则在罗岗卫生院门口烧冥纸。期间,李某的部分亲属采用威胁、恐吓医生、护士和病人以及砸坏输液瓶等方式,将住院部的病人赶走,造成罗岗卫生院停业10多小时。1月28日,袁×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兴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龙在发生医患纠纷后未采取合理方式解决,伙同多人参与殴打、威胁医院工作人员、毁坏医院财物等扰乱医院正常医疗活动的行为,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及医院停业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