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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不?兴宁一大妈“熰火堆”把自己“熰”进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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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6 18: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宁市连续多个月都没有有效降雨,森林火险等级很高。对此,各级各部门均加强日常管理,严禁野外用火,严防山火发生。但是,还是有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不够,违规野外用火,给森林防火带来了隐患。12月23日,大坪镇坪中村就有一位村民因为违规野外用火被行政拘留5日。
  当天,大坪镇森林防火巡防人员发现坪中村罗某英家附近冒出阵阵黑烟。巡防人员立即前往检查,看到罗某英家附近,离林地不过几米的地方,有一个用竹枝、竹叶等熰起的火堆。于是询问罗某英,确认是其为了清洁居住环境而点起的火堆。
  罗某英:我就想扫干净竹叶来,叫师傅来修几天瓦面的。归拢好,点着火后,我马上反应过来了,不到5分钟,我又灭了火了。那些人就看到有烟,有烟是用生的竹叶盖住产生的,要不然没有烟的。
  但是,对于巡防人员当场对其做出的处理,罗某英并不认可,认为是巡防人员小题大作。巡防人员遂请求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罗浮派出所、市公安局大坪派出所协同处理。接到指令的民警立即赶到坪中村,将罗某英带到市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询问和教育,罗某英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目前,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对罗某英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罗某英:不熰火堆了,现在都十分(后悔了)。以后都不熰了,只是清扫,扫到一边去。
  兴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今年防火期降雨相当少,森林火险等级很高,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千万不要违规野外用火,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梅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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