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兴宁市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兴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瑞灵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加强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深度融合,推动兴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高效开展。 (图为会议现场) 刘瑞灵指出,今年以来,兴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通过健全科学有效的办案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协调配合意识进一步增强、问题线索移交进一步主动、办案手段进一步互补、办案综合效应进一步彰显,协同作战突破一大批大案要案,兴宁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同期对比上升29.4%,挽回经济损失850多万元,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彰显。 刘瑞灵强调,反腐败协调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兴宁市委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下来各成员单位必须继续做好两方面工作。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腐必肃、有腐必惩;二要理顺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实现三方优势互补,增强反腐合力。 会上,兴宁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曾小苑传达学习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等18个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兴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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