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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华 : 中共河源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分管党务、组织、干部、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对台、工商联、侨联工作,兼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联系市人大工作。
刘小华,男,1959年12月生,汉族,广东省兴宁市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学学历(中山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学学士;在职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
1976年7月--1978年2月 任兴宁县叶塘公社胜青大队团支部书记、生产队会计、叶塘 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8年2月--1982年1月 在中山大学中文系读书
1982年1月--1983年9月 任中共广东省委调查部科员
1983年9月--1990年4月 先后任广东省国家安全厅科员、副科级侦察员
1990年4月--2002年1月 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副主任科员、督办组 长、副处长、处长 (期间:1996年9月至1999年8月在广东 省委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2年1月--2005年8月 先后任中共河源市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组织部部长、 市委党校校长、市委副书记
2005年8月--至 今 任中共河源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市社会主 义学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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