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多部门联动开展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 拆除违法建设现场。 据了解,此次行动主要是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未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审批许可等手续,正在实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违法建设行为。为确保整治实效,兴宁市组织住建、城综、国土、供电、自来水等部门和各镇(街),对辖区范围内正在实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 兴宁市城综局副局长兼城管执法大队长李永告诉记者,目前已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采取一户一档管理方式,做到实时把控。“合法非法的建设工地我们都有数据,有时候合法的建设工地有可能不按规划许可施工也变成违法建设。”李永介绍。 针对违法建设整治行动遇到的困难,兴宁市坚持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招数”,着力破解执法难、制止难等问题。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兴宁共依法拆除违法建设42宗,面积约5980平方米;共发出停电函84份,断电80户,断水77户(含拆除水表40只),拆除升降架(物料提升机)共45部,约谈违法建设户17户,暂扣混凝土搅拌车地泵管32条,暂扣混凝土搅拌车2辆,其余的违建均进行停工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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