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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提时母亲的惊心动魄
我母亲不善讲故事,也不喜欢讲故事。因她对福建长汀娘家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十分熟悉,在不断听了我五婆讲的真实的惊心动魄故事之后,也不时讲起生命的早夭。
“我娘家同族中有个不听话的年青人,还没娶老婆的,蛮不讲理,爱惹事生非。族人便私下商定:把他灌醉,活埋!不要让他活着作孽连累了我们。后来,果然成功,活埋了他。以后,埋他的地上长出的山楂,特多,特大,特甜……”
还有,我母亲还讲过抗战时间张发奎将军枪毙士兵的故事。那时,我父母曾在江西省黎川县跟祖父一起住。张发奎的军队路过,因天雨,一个士兵偷了老百姓一顶竹笠防晒,被张发现,传令立即示众处决!……
啊,还有,土地革命时期,红军驻扎在我福建省长汀的外婆家。行军时一位战士饥渴难熬偷了老百姓一个红薯,马上被发现而即刻在那红薯地里正法!……
母亲讲的这几个平民百姓之死,虽未如五婆讲的死的那么野蛮,让人竦然;然而,还是令人惊心动魄的不胜吁嘘。请问,那位族中的小青年,就算有某种不轨行为,难道父母乡亲没教化责任吗?就算其犯了法,难道不可诉诸法庭吗?族人凭什么“天条”可偷偷摸摸作出“活埋”之判决呢?这与“文革”动乱期间的“贫下中农法庭”随意处决对立面(许多还不是对立面,只是“五类分子”及其亲友而已)的“红色恐怖”不是一脉相承吗?
至于被张发奎和红军长官分别处死的那两名小小的士兵,则不外是符合其特殊权威的“政治秀”——装点门面、为其贴金而扬名天下之“秀”。我当然不否定革命军队之严格的纪律,但是,为什么不见枪毙因拿了百姓——一顶竹笠、偷了百姓一颗红薯的长官呢?念及此,我又不由得一声声“唉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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