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兴城中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名无证驾驶人曾某君(男、44岁、兴宁市罗浮镇人),意外的发现他竟然是一名被悬赏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 9月21日下午13时20分左右,兴城中队执勤民警在兴田一路与团结路路口对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该驾驶人无法出示任何有效证件,而且神色慌乱,闪烁其词。执勤民警遂将其带回兴宁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调查询问。一开始该驾驶人隐瞒慌报其身份、住址,办案民警查询相关资料几番比对及查证后,均无法证实其身份。于是耐心地对其进行说服教育,但其仍然不肯提供真实姓名。随后通过他的手机来电,在来电人那套出其真实姓名为曾某君(兴宁罗浮人)。经查询曾某君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在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后发现曾某君竟然是一名被兴宁市公安局悬赏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曾某君供述称:2016年12月14日其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后,惶惶不可终日,东藏西躲,吃饱一顿没下顿,靠在亲戚处东借西借过日,今天这座山里躲避、明天在那座山里躲避,哪里也不敢去,怕被抓住或被熟人看见举报。现在被抓后终于解脱了,知道这一天迟早都会到来,现在真后悔,早该投案自首。 警方提醒:希望在逃人员的亲属能够认清形势、权衡利弊,以大义为重、以亲情为念,积极行动起来寻找在逃人员,规劝其主动投案自首,帮助他们踏上人生正途。同时,也奉劝在逃人员切莫犹豫不决、错失良机,早一天自首就能早一天走出阴影;多一份主动,就能多一份希望。只有投案自首,才能争取宽大处理,只有投案自首,才是最明智的选择。那些心存侥幸、执迷不返的在逃人员,以及那些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或知情不报的人,最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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