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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东海:"4·29"特大交通事故的真相(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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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6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4月29日,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简镇发生一起特大的交通事故,致5死3伤。

        据了解,事发当天11时许,王广程驾驶粤A4MK93号小型轿车,沿湛江市东海岛中线公路由东往西行驶至东简镇坡头仔村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由陈文统驾驶粤G41051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致小轿车驾驶员王广程及乘员吴铭浩、吴铭栩当场死亡,乘员王彩焕倒立悬挂在小轿车左后车门3个半小时因无人抢救而失血过多休克死亡,乘员王润卡经救护车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大客车3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 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接警后,赶赴现场做好维稳工作和善后工作。

        


        案  情  进  展  及  剖  析

        5月1日,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将事故视频在网络上播放,但不知因何缘故,出现了3个不同的版本,众说纷纭。

        5月2日,开发区大队对陈文统抽取血样且同日委托鉴定部门进行检测酒精含量鉴定。

        然而,开发区大队鉴定王广程的酒精含量时,委托湛江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抽取了尸体2瓶各5毫升的酒精含量的血液样子,经广申司鉴所[2017]毒检字第113号《血液中乙醇检测司法鉴定意见书》,检测出王广程乙醇浓度为82.44mg/100ml,王广程的亲属不服,开发区大队重新委托广东中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时,带了另一瓶只有3毫升的血样给该所鉴定,检测出乙醇浓度为89.6152mg/100ml。

        根据粤GM3395号大型客车行车记录仪(该行车记录仪的真伪暂时无证据证实)记录资料显示,粤G41051大型普通客车在事故前15米处至事故发生时其车厢一直压在路面的双黄实线上;又根据小轿车碰到粤G41051号大型普通客车左前轮毂(当时该轮胎已爆)硬物,小轿车发动机脱落反弹的路面摩擦痕迹来看,该发动机是在路面双黄实线上脱落反弹。以上看出,两车均在双黄直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案发现场,两车相撞时分别向相反方向弹出,大客车弹出后还行走25米才停止,大客车涉嫌未采取刹车措施或慌乱中加油。

        据当事人亲属向知情者了解到:大客车除了3名伤员被送就医外,其他乘员下车等待换乘其他车辆时,驻观群众清点了大客车载客人数42人(核载27人),严重超载。

        事故发生路段的限速标志是60公里/小时。根据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粤中鼎司鉴中心[2017]痕鉴字第85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小轿车车速为69.1公里/小时~74.5公里/小时,大客车为64.4公里/小时~69.8公里/小时,两车均超速。
        大客车车主涉嫌毁证、造假

        大客车内安装了四个监 控和一个行车记录仪,行车情况储存在SD卡中,但SD卡中对司机位置的监 控完全没有。事发30分钟后,车主派员工余丽娜将SD存储卡盗取。4个小时后,在开发区大队的追查下才交回SD存储卡。播放时,该卡记录画面不连续而且有两次断电,出现两次中断画面的盲区,该盲区正是案发的关键环节,涉嫌造假。开发区大队再三追问之下,过了10个多小时,车主又交回一张SD存储卡。但两卡均涉嫌造假,王广程的亲属不服,书面提出申请,请求鉴定SD卡真伪性。
        

        2017年7月6日,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 察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湛开公交认字[2017]第0003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广程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文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王广程的亲属对该认定不服,强烈要求申请复核。目前,该案正在复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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