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公仆:
感谢你百忙中看完并解答。
1.请公布公开乡村医师的补贴。公共卫生经费是乡村医生的劳务费,为什么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是谁层层克扣了我们的辛苦钱? 是谁贪了我们的辛苦钱? 应该合情合理吧!
2.呼吁解决乡医身份,解决乡医待遇,呼吁五险一金。应该合情合理吧!
3.乡村医师拿了国家医师资格的人员待遇问题? 现很多乡村医师资格比乡镇卫生院人员高。乡镇卫生院很多助师都不是,是否聘用非专业人员呢?
附:2010年3月31日出台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在暂不改变农民身份的前提下实行聘用制,并在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2013年8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规定乡村医生聘用应当遵循“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聘用、注册和管理工作。 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 要充分认识乡村医生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创造条件使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需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地方政府给予补助。 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
4.乡村医生是否还有希望,没有请早日告之,我们好作打算。人生不长,别再延误了人生。
以上四点希望卫计领导解答!
【网络问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