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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咨询成立一个乐器或者文艺类的协会需要什么手续,现按政策答复如下: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8个发起人,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申请
1、成立登记申请书(自拟)
(1)向兴宁市民政局提交申请书
(2)内容写明:
①讲明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成立该社团可以发挥的作用。
②拟成立的社团基本情况,包括性质、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主要的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及其来源、举办者情况介绍、协会地址等。
(3)申请书由8个举办者签名或者盖章。
2、章程草案
对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修改完善,主要填写宗旨、业务范围部分。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
写明同意作为该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加盖公章。
三、筹备
1、组织召开发起人座谈会,确定筹备组负责人、筹备组办公地址、活动资金及捐资人/单位。发起单位或发起人对以上事项进行现场表决,形成书面会议决议。
2、发布筹备公告,吸收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
3、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重点是无记名投票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等,通过内部管理制度。
四、申请成立
完成上述工作后,筹备组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正式成立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兴宁市民政局
2017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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