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咨询职工转院诊治的相关问题(受理编号:201611300005)现将答复如下:
根据《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诊治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办理流程:参保人到参保地社保局领取《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后,到梅州市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医务科出具意见,再到参保地社保局医保股审批。(可委托他人代办)
如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53-325055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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