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关于反映“官汕三路花园酒店内建设”问题来信已收悉,我局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官汕三路花园酒店内建设工地未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建设。此前,我局城监大队已多次现场制止建设户的施工行为,责令停工,并发出了《城建监察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依法暂扣建设户的施工材料钢筋一批和多次采取强制措施拆除在建模板、脚手架、钢筋。但建设户利用早、晚继续抢建。为此,我局城监大队分别于10月25、27、28、29日强制拆除其在建模板、钢筋。
今后,我们将会继续跟踪管理。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