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
你好,我的户口所在地是兴宁市水口镇。现要报考异地的事业单位,该事业单位要求的报名材料的其中一项是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我通过咨询水口派出所得知,如要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单位开具公函。而我要报考的事业单位,因我不属于该单位的工作人员,拒绝向我开具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函。于是,单位无法给我开公函,派出所因此无法给我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事情进入到了一个死循环。
请问,在无单位开具公函的情况下,我有没有其他办法向派出所申请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
报名日期在即,希望能尽快回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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