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领导: 本人14年9月在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一年660元的4M宽带,15年10月1日到期。在15年11月我选择了更便宜的移动20M宽带,今天接到声称电信工作人员的电话,说电信宽带有欠费360,每个月120,还有一些滞纳金需要我缴纳,因为需要本人去停机。
请问: 1、所谓宽带合同自动续约为什么在开始办理时候没有工作人员提醒说明? 2、这种不经过本人同意自动续约的合同能否生效?有无合理手续? 3、合同续约过了三个月才电话催缴所谓欠费,为什么不在到期转为继续续约的时候电话告知? 4、退一万步说,就算合同成立,自动续约,也是自动续660元一年的宽带,一个月也就50多,怎么又变成了一个月120元?这样自主变更业务不需要本人操作,甚至不需要告知本人的行为,是人为内部搞鬼?还是企业藐视兴宁严厉的监管力度? 5、这种老旧的霸王条款有没有部门管理?电信公司所谓规定是否在法律之外? 请相关部门或单位给予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