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要求解决兴宁岗背至大坑村,潭坑村的公路被4个水泥墩封住堵塞路障一事: 我们兴宁至大坑村,潭坑村的公路在1959年间我们的父辈用义务劳动与汗水和鲜血浇筑而成的双向行驶的公路,四望障的煤运到我们大坑炭坪里,再由船运到合水,大坑的河沙运到四望障岗背等地。在2009年我们大坑人民5个生产队用合水水库赔偿给我们每个生产队2.1万元共10.5万元钱用水泥混凝土浇筑单向行驶的公路,2015年济广高速开通了,1959年双向行驶的公路,2009我们大坑人民5个生产队用合水水库赔偿给我们每个生产队2.1万元共10.5万元钱用水泥混凝土浇筑单向行驶公路,被4个水泥墩封住了,只准小轿车通行,前天大坪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钟某又用禁牌堵住了,我们问他是谁立的禁牌,他说是大坪镇上立的,这些县道以前的禁牌只有交通部门或公路局或交通警察部门才有权设立的。 我们大坑村潭坑村违一一条双车道通往岗背的公路,现在钟某他可以设立禁牌了,用4个水泥墩封住了,我们大坑村,潭坑村万一火灾的消防车从那里过,山洪水灾的抡险车从那里过,我们大坑村,潭坑村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谁负责?这些责任谁来担?1959年是双车道的公路,209年是单车道的水泥路,2015年变成小轿车的路,双车道的路变成水上街了。在没有第二条路通往我们大坑村,潭坑村以前,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调查解决。
为此谨呈
主送:中共兴宁市委员会
抄送:兴宁市人民政府
兴宁市交通局
兴宁市公路局
兴宁市交通警察大队
中共大坪镇委员会
报告人:大坑潭坑村民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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