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您好,上次已经提及到兴宁市永和镇石陂下屋村党员干部何思珠占路一事,他之前办事是人家建房占出五公分都要人缩回去,而他自己却可以霸占整条道路(大概有三米多宽),现在那条道路仍然没有恢复,而且那条道路本来就有的而且由水泥铺成,却被他建用泥土堆高一米多,路人行驶却像上山般难,试问是否每人自家建房都可以不顾他人行动方便与否按照自己的想法把道路磊高? 虽有国土局多次了解,却仍没有恢复,在没有恢复原来的道路情况下却仍在建房,不知是镇上的领导被收买了还是办事无能呢?却迟迟未能把道路恢复?请务必先将道路理通还整个石陂村村民一个方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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