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陂农民: 您好!根据您提出征地社保的有关问题,解释答复如下: 1.济广高速公路平兴段征地补偿标准中,水田补偿价41641元/亩,其中:征地补偿29000元/亩, 15%比例的留用地折款12641元/亩。根据上级政策粤府办【2010】41号文和梅市府办函【2010】305号文,用地单位征地时单列计提养老保障资金9000元/份。因此,这9000元并非农户征地金额扣除,不存在每亩征地款扣除9000元。 2.征地社保是保障失地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保障他们老有所养。如果失去农民家庭户在征地时所有年满16周岁且户籍在被征地农村的农业人员,对应被征地数额,达到应保尽保。所以,被征地社保,不存在多余份额。 3.农民群众在被征地过程中,如遇到不了解政策,可以到镇社会服务保障中心咨询,办公电话:0753-3877218。 新陂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