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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改造成为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就好像是文化公园、文化广场,谁都能够去),满足群众业余的生活和参与体育运动,响应国家号召发展体育事业,提高百姓身体健康素质。不应该把它封闭起来,仅为一小部分人使用。还记得做孩童时代的情景,那时候大坝里还没有建看台。早晚都可去那里踢球。到夏天晚上,还可去那里乘凉。时常,还能够观看足球比赛。那时,兴宁还是足球强县,全国足球比赛还常常在兴宁举行!兴宁曾经为国家输送了不少足球精英。最为鼎盛时期,国家队就有4位兴宁籍球员,而且是主力队员。在广东队效力的更是不在话下。而现在,孩童时代的记忆还历历在目,美好的时光只能够留在记忆深处!建议市委市府领导考虑考虑群众利益,尽快能把大门敞开,让群众多多参加足球运动,还我“足球之乡”美誉!!!兴宁体育设施本来就少,市委市府领导何不作为一项政绩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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