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天誉花园15栋业主曾到本单位咨询增设电梯相关事宜。根据《梅州市市辖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试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所有业主同意;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应与受影响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在拟增设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公示,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公示期不少于10日。
到目前为止,本单位暂未收到15栋业主为该栋住宅楼增设电梯的申报材料。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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