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处永盛豪庭B栋798休闲吧噪音扰民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4月28日晚,我局已与公安消大队、工商、兴城街道等部门对该间休闲吧进行联合查处,当时现场发现该休闲吧有工商执照,主营酒水、KTV等业务,场内,一、二楼160多平方米,主要场所经营冷饮休闲,室内开设了四个KTV厢房共有60平方米,并配有KTV场所的所有设备,现场KTV场所未经营业。当时我局明确该地不能经营KTV酒吧,现场决定关闭二楼三个厢房,保留一楼一个10多平方米的老板接待室,并限期整改,消防部门限期整改验收。 5月底,我局接到环保局关于798休闲吧投诉的情况后,我局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调查,并于6月1日、7月14日晚对该休闲吧进行检查,现场检查160多平方米的休闲吧保留的一个16平方米厢房现场配有KTV点歌唱歌的所有设备,现场三次检查和了解,该厢房均未营业且未有营利性经营行为。对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属于《条例》管理范围。 我局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虽不隶属文化市场管理范围,从社会公德角度,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责成当事人一拆除KTV厢房音响设备,二降低休闲吧场内的噪音,消除噪音影响市民。 兴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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