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所反映“兴南大道鼎晟金河湾房产证办证问题”的来信收悉,对此,我局领导专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调取查阅鼎晟·金河湾项目的有关用地、规划报建、施工、预售等档案资料,约谈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位于兴城32号区内的鼎晟·金河湾项目由兴宁市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11.04.11)、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项目确权、房产交易分户等手续仍未办理,缺少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基本条件。造成鼎晟·金河湾住宅小区未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最主要原因是其建筑物高度超过兴宁机场部队的限高要求,根据广州军区空军后勤部机场处文件精神,对超机场净空限高的,在未整改完成前对超限楼盘不予审批、验收、办证。同时鼎晟·金河湾小区存在超规划建设的问题。 接下来我局将积极对接机场部队和上级机关,如实反映购房群众的办证诉求,督促开发单位按相关政策进行整改,整改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备办证条件的前提下,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