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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华先生:
你好,来信关于兴南华府东西区土地使用期限问题,答复如下:
兴南华府东区用地,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00年10月12日起计算。经该公司申请并经市住建局批准,正在办理明确土地用途手续。经批准明确土地用途后,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期限起始计算时间不变。
兴南华府西区用地,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自2006年9月18日起计算。经该公司申请并经市住建局批准,正在办理明确土地用途手续。经批准明确土地用途后,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使用期限起始计算时间不变。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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