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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楼主 |
发表于 2014/11/1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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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
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你反映兴城宁江河穿城段夜晚占用人行道摆放桌椅影响市民散步问题的信收悉。经调查了解,确实存在夜宵摊档晚上占用河堤人行道摆放桌椅和一些流动商贩利用管理空档时间占用西河桥摆卖的现象。现针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加大管理力度,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纠正,要求夜宵档主和流动商贩提高城市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占用市民休闲的河堤人行道摆放桌椅。否则,将依法予以处理。
今后,我们将会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夜晚的市容管理力度,确保市容秩序良好。
兴宁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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