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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御苑业主:
你诉“新兴御苑至今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函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经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兴御苑商品房项目共35栋商住楼,其中东区1至12栋、第14栋商住楼房地产权证已基本办理完毕,剩余各栋手续该公司表示正在申请办理中。对此,我局将进一步督促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严格履行合同契约,落实办证责任,加快办证进度,完善办证手续,确保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针对房屋确权登记办证中建安、销售等环节,涉及有关交易税、契税等税种、核算比率标准等情况,可向地税部门咨询。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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