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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想了解一下某些关于干部提拔任用的知识,一是为了增长见识,二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能更好地履行群众监督的义务,进行有效监督。但是我们平时没有条件看到本市的《干部任用条例》,所以打扰您了,希望您能够为我们释疑解惑。我想了解的问题有以下三点:
一、去年到今,干部被上级单位借用,现仍然不在本单位上班,是否有资格参加本单位中层干部(股级)的竞争上岗?并被提拔任用?
二、去年六月份干部关系调进本单位,但一直在其他系统的单位上班,现刚回本单位四五个月,可否参加本单位中层干部(股级)的竞争上岗?并被提拔任用?
三、一个正科级单位每个股室可以有一正一副两个主任,当前有一副主任,有单位发文,一直没有撤免,现在单位可否再以竞争上岗的方式提拔一副主任,原来副主任无效?
四、如果能附上我市2012年《干部任用条例》就最好,干部群众可以广泛学习。
我的问题就是这些,希望领导能够详细逐一回答,在此感谢您的劳动,感谢梅州民声这个平台为梅州人民提供的服务。
(小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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