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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新圩供电所在未征得我家的同意下,在我家大门口正对面架设一电线杆(电线杆所在的位置是属于我家的住宅基地),了解农村的人都知道,大门口是不能有东西遮挡的。这新建的电线杆已严重影响到我家大门。我家与施工人员交涉未果,于是我查询相关法规,没有发现有关建设电杆占用他人宅基地方面的规定,因此新圩供电所没有法定依据,其供电部门架设电杆的行为应属侵权,我有权要求供电部门立即停止对我家的侵权行为并尽快迁移电杆。至于电杆迁往何处,我家也愿意提供一块离原位置约8米处也属于我家的地方。据了解,架设电杆是为了给另一户个体户的机器使用的三相电,虽然现在还没有架设电线,但该个体户自己解决问题,目前机器早已正常运转。
希望上级部门能够依据相关法规,制止兴宁新圩供电所非法侵权行为,尽快还我住宅基地。谢谢!
来源:彭俊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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