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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经调查,市政工程人员对官汕二路28号(市卫生局对面)的市政排水沟进行清理施工,当清理施工到城北社区骆屋地段的排水沟时,骆屋的群众同意清理水沟,但不同意在骆屋地段的排水沟上面进行盖板形成水泥路面。为此我街道办相关部门多次进行协商,但骆屋的群众认为此处的排水沟渠属城北骆屋居民小组集体的,同意清理排水沟但不同意在排水沟上方盖板形成水泥路面。调查中没有发现城北骆屋的群众阻挠清理施工行为。目前,我街道办相关部门正积极与城北骆屋居民小组的群众进行协商,争取早日化解纠纷。
兴田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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