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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内30多人上网,7成是中小学生,半数以上人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近日,兴宁市公安局大新街派出所对这间违反互联网信息相关管理规定的网吧,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6月21日17时20分许,大新街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网吧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位于兴城怡华路的一网吧内,上网人员大部分是中小学生,上网人员有30多人,其中10多人未进行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登记。网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上网相关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相关管理规定。民警遂将网吧老板、网管以及未用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登记的上网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该网吧上网只需到前台交上网费,网管即会给一张写有账号和密码的纸片,就可登录电脑上网。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对该网吧进行了行政处罚。
暑期将至,民警提醒广大家长,在假日期间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避免未成年子女上网隐患。另外,市民如发现网吧有违规经营行为,或容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的,可向民警举报,公安机关将加大网吧清查力度,共同为中小学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暑期生活环境。
(钟智跃 袁勇航 罗伟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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