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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王先生昨天向本报96096报料称,当天凌晨四点多,一男子从南京市建邺区今日家园丹桂居12栋楼上坠下死亡,疑似行窃被发现后失足摔落。接到报料后,记者赶赴现场采访了小区居民及物管,得到了类似的说法。记者又向处警的建邺警方进行了求证,警方证实,那名男子的确是到今日家园行窃的,具体的摔落原因仍有待进一步调查。提醒广大市民,天气越来越热,市民晚上开窗通气后一定要锁好窗户,防止小偷入室盗窃,给住户造成人身侵害。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文/摄
“疑似”小偷的年轻男子坠亡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位于燕山路和应天大街的今日家园。进了小区之后,记者向几位正围坐在一起说话的大爷大妈打听情况。“真是无巧不成书了,我们正在说这个事情呢”,一位大妈告诉记者,是小区居民早上看到有人躺在地上报的警,110警车和120救护车都来了,开到临近应天大街的12栋边的小区道路上,警察和医务人员跑到那名年轻男子坠落的地点,对其进行了急救,但好像抢救没有什么效果,那名男子早就已经死掉了。大妈说完后,指着旁边一位穿保安制服的男子告诉记者说,“这是小区保安队刘队长,你问问他吧。”刘队长告诉记者,的确听到有这么回事,但他并没有看到事发经过,他早上八点多才到小区上班,他到的时候,处警的民警已经把那名男子的尸体运走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事发的12栋前面。在12栋前面挖坑埋管子的几位师傅一听记者询问,立刻指着一处落水管说,“人就掉在那白颜色管子的下面,警察后来过来把人拉走了,原来是小偷啊。”顺着几位师傅的指点,记者来到了白色落水管的下方。在强烈的阳关照射下,原本干燥的泥土显得更加干燥,泥土上并不见任何血迹,也看不出有人曾掉下来的样子。稀稀落落的杂草之间,散落着一些白色的塑料袋和几只乳胶手套。记者凑近一看,塑料袋还很新,上面有“橡胶外壳手套”的字样,一看就是刚刚被撕开不久的样子。在手套旁边,还有两个做心电图时贴在胸口的圆形贴片,不远处还掉了一个衣服上的毛领子。显然,手套和塑料袋等都是抢救小偷之后遗留下的物品,而那个毛领子则不知道是不是小偷摔下来时带落的居民忘记收回的晾晒物品。
小偷坠楼前,光顾过好几家
那么,小偷到底是怎么掉下来的呢?刘队长称,他听说小偷当天凌晨先是到12栋某单元五楼的住户家偷了两台笔记本电脑,然后从五楼翻出来,把电脑放在空调外机上,准备继续翻到六楼住户家里盗窃。但是,六楼住户的女主人好像是有些神经衰弱,睡眠不太好,还没到5点就醒了。醒了之后,她就把丈夫叫醒,让丈夫把刚买的电脑打开,上网放电影给她看,男主人起来一开灯,小偷以为是被发现了,心里一慌脚下踩空,就从楼上掉下来了。“做贼心虚嘛”。天亮之后,有人发现了掉在地上的小偷,就打电话报警了。而六楼的那家主人直到这时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说四点多钟也的确听到了“咚”的一声响,但他们根本没想到是人掉下去了,因为附近经常有渣土车来往,他们还以为是小区外面道路上有渣土车掉石块了呢。
听刘队长讲完情况后,记者前往丹桂居12栋前的事发现场查看。在路过一处凉亭时,记者又听到几位正在择菜的老大妈老大爷在谈论此事。一位大妈激动地告诉记者,那个男子在去偷12栋之前,还对他们13栋下过手。“把我们13栋二楼一家住户的铝合金防盗窗都弄坏了,现在还没修好呢,你去看就能看到。”大妈告诉记者,小偷在13栋二楼那家住户家盗窃时,把主人惊醒了,当时小偷正拿着手电筒往二楼住户家里照,主人大喊了一声,小偷吓跑了,她住在三楼,听到声音还从阳台往外看,但什么都看不到了,没想到小偷最后居然摔死了。这位大妈说完后,另一位老大妈又拉着记者来到13栋西边,指着二楼住户窗外的铝合金防盗窗给记者看,记者发现,那户居民的防盗窗果然被扯烂了好几根,家里的窗帘拉着,主人似乎已经上班去了,还没来得及修理。
最新进展
男子身份尚未查清
了解清楚基本情况后,记者来到物业公司,将小区居民所说的经常有贼的情况告诉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此,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小区居民的说法有些夸张了。他们说,今日家园是个老小区,2000年就建好了,到现在为止十几年,也就发生过五六次入室盗窃。居民们所说的经常有贼,可能是指偷自行车和电瓶车的那些贼。“这些贼我们又没有办法彻底防死,我们以前物管费只收三毛钱,现在也不过才收五毛钱,亏损得厉害。”
记者随后又将采访的情况向出警的建邺警方进行了核实。建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向出警的兴隆派出所了解了情况,目前初步判断那名男子是在到六楼住户家盗窃的过程中失足从六楼坠落身亡的,在去六楼之前,该男子也的确在五楼盗窃了笔记本电脑。警方赶到后,对他进行了抢救,但因坠楼时间过长无人发现,该男子已经死亡。据目测该男子约三十多岁,身上没有携带任何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前科,建邺警方目前已将此事汇报到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以便在全市范围内查证该男子身份。
多问1句
小偷坠亡,
住户需承担责任吗?
那么,对于小偷的死亡,六楼的住户有无责任呢?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尹长松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是小偷自己掉下去的,住户没有任何责任,因为住户根本就不知道当时有小偷,主观上没有让他掉下去的希望,客观上也没有任何过失。退一步讲,即使住户发现有小偷,喊了一声导致小偷掉下去了,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这是正常人都会有的反应,不足以导致小偷的掉落。但如果当时有了身体接触,小偷处于将掉未掉的情况下,住户没有对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导致其掉落,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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