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初,国家家电下乡政策全面退出。4年来,兴宁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99796件,销售金额99599万元,兑付惠民补贴资金近1.3亿元,居于梅州各县(市、区)首位,几乎覆盖了兴宁市全部农民家庭。
2009年2月实施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后,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等8类产品,可享受国家13%的补贴。为切实保证农民充分享受此项国家惠农政策,兴宁市制定方案,从销售网点的审核、备案到资金的管理、拨付、监督,每一个步骤都做到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顺利开展。该市经信、财政等有关部门,在销售网点的准入许可方面,从申请的170多家网点中筛选了符合条件的154家并予以备案,基本保证了每个镇(街)有2至3家,方便了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在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的同时,每月随机抽查15家以上销售网点进行督查,加强监管。对网点政策宣传和开展促销活动、履行承诺和提供销售服务、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和销售信息录入以及家电下乡产品进货、销售、库存情况和销售的真实性进行检查。该市还对购买2件以上家电的农民进行电话回访,从而避免了骗取国家补贴的情况。4年来,该市共检查720多家次,整改纠正63家次,确保了家电下乡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据兴宁市经信局工作人员计算,该市4年来共销售出家电下乡产品399796件,兑付惠民补贴资金近1.3亿元,如果购买家电的农民家庭平均买2件的话,惠及的农民家庭就约有20万户,基本覆盖兴宁市的农民家庭,平均每户受益650元。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定位在中低档标准,得益最多的是中低收入人群。(钟思婷 黄佑鹏 赖育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