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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版权之争,最近娱乐圈爱刮这股风。这厢《泰囧》还没分出胜负,电视荧屏也争抢了起来。两档还未开播的跳水节目正在打嘴皮战。
下月,江苏卫视将推出一档“明星跳水秀”真人秀节目《星跳水立方》,该节目引进的是德国一档跳水节目。同一时期,浙江卫视也将请明星来跳水,《中国星跳跃》购买的是荷兰一档跳水节目。3月6日,德国的跳水节目一直诉状将荷兰的跳水节目告上了法庭。这让原本就争的热火朝天的两家卫视的争斗再次升级。
到底谁抄袭谁,谁才是原创。3月6日,江苏卫视宣传总监刘宇哲透露:“据我们得到的消息,德国跳水模式版权最初研发是2004年,而荷兰去年才推出的另一档节目,所以德国版权才将荷兰版权告上法庭。”而浙江卫视《中国星跳跃》宣传统筹王征宇告诉记者,从版权方面,德国模式和荷兰模式都是在国外经过认证的节目模式,你无法说哪个侵哪个的权。
事件源头:
江苏、浙江“跳水秀”节目模式撞车
去年11月,江苏卫视在广告年会上宣布2013年将推出大型明星跳水节目《星跳水立方》。作为国内首档明星体育竞技节目引发轰动。碰巧的是,随后浙江卫视也宣布推出一档明星跳水秀节目《中国星跳跃》,更透露包括柳岩、胡兵、古巨基、容祖儿 、王宝强等数百位明星有意向参与。
两档节目都是关于明星跳水的真人秀,同样由奥运跳水冠军担任教练,同样在4月份重磅开播,同样是从国外引进版权。只是江苏卫视是引进德国BanijayInternational公司的版权制作的,德国原版节目名为《Starsindanger:Highdiving》(临危不惧)。浙江卫视引进的荷兰公司Eyewoks开发的名人跳水节目《CelebritySplash》(名人四溅)。如此彻底强势式的撞车,引发网友热议,两家卫视也相互暗地较劲。
争端升级:
荷兰版权方发声明称:此案并未进入仲裁阶段
很多网友还没有彻底分清哪个卫视的是《星跳水立方》,哪家要播《中国星跳跃》,两档节目就在国外引发了版权之争。据悉,德国原版节目自2004年首创明星跳水模式,2012年,荷兰公司Eyewoks也推出同类型名人跳水节目《CelebritySplash》(名人四溅)。德国BanijayInternational版权公司去年向国际法庭提出诉讼,追究荷兰Eyewoks公司的侵权行为。
浙江卫视《中国星跳跃》宣传统筹王征宇提供了荷兰Eyewoks版权公司关于被德国BanijayInternational版权公司起诉的声明。声明中表示,《CelebritySplash》(名人四溅)该模式的知识产权完全不存在国际法庭和任何仲裁。2012年10月Banijay在荷兰提起针对Eyewoks的诉讼。此诉讼只涉及荷兰法律和荷兰当地法庭,并不涉及任何中国广播电视机构。Eyewoks认为其诉讼不成立,并且此案并未进入仲裁阶段。
口水战升级:
浙江、江苏各执一词
江苏卫视宣传总监刘宇哲谈及两档节目的版权问题,他说:“首先,能够肯定的是德国版权公司是在2004年将明星跳水节目模式研发出来的,而荷兰版权公司的明星跳水节目是去年才研发的新模式。由于非常相似的版权模式,德国版权公司才将荷兰版权公司告上法庭。”
当记者问到,为什么去年有消息称江苏卫视明星跳水节目名称为《名人四溅》正好和荷兰公司研发的明星跳水节目名字一样。而现在该节目又改成《星跳水立方》,刘宇哲解释称:“我们从来没有改过名字,也从来没有官方发布过节目名称为《名人四溅》。”刘宇哲告诉记者,目前《星跳水立方》正在筹备阶段,已经有32位明星和江苏卫视签订了加盟协议,并且第一批明星已经进入培训阶段。刘宇哲还透露:“该节目很有意思的是,对明星的外形要求很高,不是要长的多漂亮,而是整容的女艺人不能参加,因为高空跳跃,冲击力极大,如果整容的艺人就很危险了。”这无疑告诉大家,该节目能够鉴定女艺人是否是“纯天然。”
面对版权的争议,浙江卫视《中国星跳跃》宣传统筹王征宇虽然认同江苏宣传总监刘宇哲关于德国版权先于荷兰版权,但王征宇解释称:“版权之争在一定程度上是‘无稽之谈’,因为国外成熟的的模式公司绝对不可能‘货卖二家’,一个节目模式在国内只有可能由一家电视制作机构制作,如果您认为这是‘撞车’现象,它绝对不是两个‘同一’节目模式碰撞,而是两个‘类似’的节目模式碰撞。”
另外,王征宇还表示,节目立项之前,荷兰模式和德国模式我们都探讨过,德国模式并非纯粹一个明星跳水,而是倾向于竞技类节目。而荷兰版权有观众打分、评审团之外,还有明显的综艺性元素。
王征宇告诉记者:“在不久前,我们荷兰的模式公司Eyeworks给我们发来一个邮件,邮件中声明(原文):Eyeworks最近获知,在中国,有些机构在推广另一跳水节目时,使用了celebrity splash和《名人四溅》的名称,这一行为会使人认为这些机构获得了我方授权。Eyeworks在此强调,此类信息并不准确,浙江卫视是唯一获得《名人四溅》(Celebrity Splash)正版授权并有权生产中国版节目的电视机构。除了浙江卫视,若有任何机构宣称他们正在制作此模式节目,都是对市场的误导,并有可能侵犯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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