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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港府推出每人每天只限带2罐幼婴奶粉出境的“限奶令”本月实施,有4名内地人因企图“超带奶粉”,分别还柙1至4日后,5日被法庭判罚款1000至2500元(港币,下同)。
3名被告林某、陈某、和钟某早前在粉岭裁判法院承认共3项并非按照出口许可证规定而企图输出禁运物品罪名。控罪指,3人在本月1日于罗湖口岸,分别企图输出3罐、6罐及4罐奶粉往内地。3人由上周六被法庭还柙至今,缴交罚款后离开法庭。
林某表示,他买奶粉只为自用,他在庭上指自己2月底到澳门工作,路经香港才为早产的孩子买3罐奶粉。他不知道香港实施了限带奶粉出境法例,在罗湖被扣留才知违法,甘愿受罚。
陈某求情称,他每几个月会赴港买奶粉给孙儿吃,今次不知道香港限带奶粉出境的规例。陈的父母、胞妹和妹夫均有到法庭,其妹指新措施可以“赶绝水货客”,但没有缓冲期,实施得太仓促,很多人都不知道新限制。她叹谓兄长今次被捕“好无辜”。
钟某求情指自己买了4罐奶粉予1岁多的干儿子,多带奶粉全为无心之失,“请大家原谅”。
对于“限奶令”引起内地人反弹,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表示,特区政府连串措施限制婴儿奶粉出口,是要确保本地妈妈的婴儿,获得足够配方奶粉供应,强调是无选择、不得已下才采取严厉做法,希望内地民众都理解和谅解。他相信这样不影响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的地位。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亦不同意措施是考虑不周,强调是严峻时期、逼不得已才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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