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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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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宁黄陂镇岗背五星村,因河堤修建需要征收一部分村民的土地,据说赔偿标准是每平方米100元,但村里干部却只给村民赔偿每平方45元,剩下的钱哪去了?另外岗背原“学士桥”头靠近五星的那端经常都堆满垃圾,臭气熏天,极大的影响了周边环境,污染河流,在全梅州市都在加大美化环境的时期竟出现如此现象,实是让人无法理解。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查处理。以免广大村民继续向更上一级的部门反映,造成不良影响。

咨询人 普通百姓
时间 2013-01-07 20: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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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10:34 | 只看该作者
你好:
   黄陂镇岗背五星村沿河准备修建一条绿道,业主为兴宁市交通局,我镇负责前期征地平整。由镇征地小组负责征地,征地补偿标准为了水田45元/平方,发放时全村统一标准,不存在村干部克扣征地款问题,且征地补偿标准向村民公开。出现补偿标准100元/平方说法是个别村民出于别有用心,公开宣扬我的补偿是100元/平方(她的补偿同样是45元/平方,且有协议及收据为证),你们要100元/平方就去找镇政府!
   关于学士桥头垃圾问题,学士桥头本来就有一个堆放生活垃圾的垃圾池,该地地处学士、圩镇和移民安置点,与五星村交界处,居住人员较复杂且人多,就在移民安置点路口,地方属于黄陂镇学士村,也定期清运,但由于生活垃圾量大,可能有时没能及时清运。



                          黄陂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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