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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2人户口都是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今年生了个小孩,去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证件手续什么都齐了,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就是不给我们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理由是我的工作单位是在梅江区。根据梅州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有关规定 “独生子女”的定义是: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本省户籍居民,凡认为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或过去未办、证件遗失现想补办的都可在男方或女方户籍地申请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和应带证件:携带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4张;填写一式三份的申请表,有单位的应由单位出具意见,无单位的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再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咨询人 刘亚平
时间 2012-10-18 16: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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