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兴代2009-021
一、项目概况:
广东省兴宁市是梅州市次中心城市,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兴宁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进一步打造“工贸新城、人文秀区、绿色兴宁”发展战略,原城区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求。因此市政府决定对现行城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促进兴宁城市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受兴宁市建设局委托,兴宁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规划设计单位。
二、项目内容
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范围约114平方公里,为突出规划的指导作用,使规划编制更具可操作性,结合现有规划的编制情况,确定重点规划城区约30平方公里范围,其编制成果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三、报名条件
1、设计单位为具有国内甲级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
(不得采用联合、合作等其它形式)
2、近五年内有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经验、业绩。
四、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有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程序:
1、
公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
到兴宁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
申请单位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
申请单位携报名资料(详资审文件)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
申请单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到兴宁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六、组织方式
1、公告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09年11月9日起。
2、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17日(窗口办公时间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30 至 5:30截止)。
3、递交资审文件时间: 2009年11月17日至2009年11月19日下午5:30分截止(窗口办公时间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30 至 5:30)
4、2009年11月23日前,通过对报名单位的资质情况、业务能力和以往工作业绩进行综合审查后,从中选出5家设计单位参与正式设计投标,并发出正式邀请函,明确投标事宜,未入围单位将不另行通知。
5、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1月9日起至2009年11月17日下午5:30分截止,邮箱:xnshajl@163.com,报名后到兴宁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具体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奖励及酬金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应按本文件规定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送概念规划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选择最优方案的设计单位作为下阶段规划修编的中标单位。参照城市规划设计有关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签定规划设计合同。对提交了符合条件的概念规划方案的设计单位均给付酬金人民币20万元。
注:下阶段规划编制任务为兴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八、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兴宁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地
址: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联系人:
联 系 人:朱伟刚
联系电话:0753-3361317、0753-3361126(传真)
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地点):兴宁市兴城东苑路(怡兴花园东侧)
联 系 人:曾宪善
联系电话:0753-32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