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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汽枪一人刑拘一人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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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2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法律,私人是不能持有枪支的,但仍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持有抢支,近日,五华县2名青年因为祖辈留下的汽枪没及时上交,让他们后悔莫及了。

  昨日上午,五华县治安大队民警经过河东镇林石村路段时,发现竹林中有2名男青年形迹可疑,当即上前盘查。这一查竟然让民警吃了一惊。

  原来这两名男青年手中各持一支枪,细看一下是汽枪,其中一支还装有瞄准器。民警当场扣押了这2名男青年手中所持枪支及4发铅弹,并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

  据审查,这2名男青年均是五华县人,分别姓周和姓陈,现住五华县城。周某交代了当天上午使用陈某提供的汽枪在竹林里打鸟的违法事实。而陈某也对自己非法持有两支汽枪并使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陈某:这枪是以前留下来的,老一辈留下来了,我爷爷那辈留下来的,一直没上缴。

  镜头中的陈某噙着泪水诉说着自己的后悔。陈某说其中一支枪因为放久远了都生锈了,后来修好并到网上购了一个瞄准器,第一次拿出来玩就被抓了。因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陈某目前已被五华警方刑事拘留,周某也被依法作出治安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至今年11月底,公安机关将全面开展集中清查收缴行动,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凡在5月31日起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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