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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赞一下兴宁528等媒体,你们做了媒体人该做的事情!
其次,关于未成年人抚养的问题,第一责任人是孩子的父母,而造成今天局面的始作俑者是孩子的父亲。他不满妻子生女儿,便千方百计殴打、虐待妻子女儿。导致妻子女儿无法在家立足被迫出逃。
个人建议龙田镇政府作为民众服务机构,向龙田法庭或者兴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孩子的父亲告上法庭,听事要求对该父亲实行精神病鉴定。看是否由于重男轻女思想作怪就装疯卖傻使用暴力手段来驱使妻子女儿离家出走自生自灭来达到再娶的目的。
如果孩子的父亲真是有精神病而无能力抚养女儿,可以免除他的刑事责任。抚养孩子的另一个责任人也就是孩子的母亲也必须做精神病鉴定。不要从同情心出发,就忽略了她的责任和存在。如果每个人对现实不满,大喊一声:我疯了。马上就可以逃避抚养后代的责任,那民政局的局长干脆就是几万个孩子的干爹了。
这两个做父母的,如果经过鉴定都是是装疯卖傻,法院会作出判决,由暴力机关来执行判决。相信能把黑熊打得大声承认自己是袋鼠的暴力机关有的是办法来把这两个货重新整治成人。
万一他们夫妻双方都鉴定出确实有严重精神病,根据相关法律,孩子必须脱离他们的控制,由第二责任人中比较有条件的亲人来抚养。比如孩子的爷爷奶奶、叔叔伯伯。
同时,政府相关机构比如民政、妇联必须介入整个过程,对事件起到监督、推进的作用。在整个过程,必须充分保护好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确保她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益。起到临时父母的作用,直到真正明确有能够负担孩子的亲人切实正常执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为止。
很多农村人就是不懂法,不知道自己已经在犯法了。就应该让人民法院给他们好好上一堂课,他们才会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的。相信龙田当地干部早就去调解了,既然情意不能感化这些麻木的大人,就让法律的威力来威慑他们就范!
上面我说的估计比较冷冰冰,但是现实中按照现代文明的程序就应该这样来走程序,也是最切实可行的。大家零星去施舍一些,并不能改变孩子的命运。
当然,在经过鉴定她的父母都是精神病后,个别有能力的好心人可以申请获得小孩子的抚养权。估计成功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因为孩子还有其他神智正常的其他亲属。如果政府相关机构拿出类似交警拦摩托的干劲去办理这件事情,估计孩子的那些亲属会懂得其中的轻重的,毕竟党和政府决心做的事情绝对不可能不成功的。除非他不想在中国活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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