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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点太乐观了,本人不是很信。
本人家人已经尝试过了地方基层公检法厉害了,经济纠纷,没有读过书的人都看的明白原告没有过错,法院判下来原告败诉,(因为法院的民事庭审判长跟被告住同一个小区,而且同栋楼上楼下邻居的关系,现调到中院)兴宁检察院不抗诉,找市检察院看了后笑了说还是找回兴宁的去解决吧,后通过关系找到兴宁籍的省委常委,做了批示,说让兴宁检察院的解决,回到兴宁找兴宁检察院一哥,无奈的做出解释是,我们(检察院、法院
公安)头顶上戴的帽子上都有国徽的,是一家人,不可能自己打自己人嘴巴的,看破点了,代财消灾吧,如果现在我们真认定为人为错案的话,影响一系列的问题的包括评选全国优秀法院等等都不要去想的评上的。最后面几十万就不了了知了,在现代的中国法制健全的社会,还出现这样的,真的很无奈,当时冲动的想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也是被逼为无路可走了。现在想想,谁叫自己是平民百姓,没有跟行政部门斗的,斗不过的(按照他们当时的说法是,共产党没有什么多,钱多,人多、时间多)只有人平安无事,赚钱的机会还大把。祝楼主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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