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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院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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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我略知一二,出事当初黄塘都不敢接,最后把患者送到广州的。虽然没死人,但这属于严重医疗事故,属于不可能饶恕的低级错误。像这样的医生本应取消其执业资格,终生不得行医,但其有人面,只接受暂停岗位处罚。没想到现在又这样来和患者家属对着闹。我强烈建议患者家属尽量搜集证据,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已的权益。兴宁不行到梅州,梅州不行到省里乃至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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