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略宇要求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注重“三个结合” 推进交通主干道绿化景观建设
10月27日,为深入贯彻梅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梅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泽君在梅河、兴畲、梅畲高速公路等交通主干道调研时的工作部署,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略宇与副市长何建元率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到梅河、兴畲高速兴宁段调研,陈略宇要求有关部门和镇(街道)注重“景色与特色结合、景观林与生态林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结合”,推进交通主干道绿化景观建设。
当天下午,陈略宇、何建元一行察看了梅河、兴畲高速兴宁段两旁绿化保护和建设情况,在福兴、刁坊、坭陂、新圩、水口、永和、径南等镇(街道)境内一些重点路段,参加调研的同志在高速公路边现场对绿化景观建设方案进行了具体的研究。现场察看结束后,参加调研人员在市府办会议室集中开会。何建元扼要传达了朱泽君在梅河、兴畲、梅畲高速公路等交通主干道调研时的指示精神,与会林业、国土、交通、建设等单位和镇(街道)负责人,就建房、建坟控制范围,种植苗木选择,以及有关时间节点要求等,展开了讨论,提出了建议意见。
陈略宇强调,建设绿色景观长廊意义十分重大,十分必要,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务必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注重“景色与特色结合、景观林与生态林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结合”, 推进交通主干道绿化景观建设。陈略宇综合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后重点明确了相关单位八方面的职责和要求。一是绿色景观长廊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由市林业局负责邀请专家按照突出梅州特色、山区特色、生态特色的要求制订;二是主干道两旁建房控制由所在镇(街道)为主管理,国土局协助;三是山坟遮掩、清理由所在镇(街道)为主负责,民政局协助;四是高速公路两旁第一重山造林抚育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镇(街道)组织开展造林和抚育,所需资金由梅州、兴宁两级解决;五是主干道城区段两旁空地荒地的苗圃绿化由建设局负责与业主协商解决;六是市内主要公路两旁绿化由交通、公路部门负责;七是造林过程中严禁对原有山林砍伐和炼山,由林业局负责加强监控;八是新造山林权属归原山主,到成材可砍伐时必须经市林业部门审批。
(黄佑鹏 林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