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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南大道横幅飘飘,兴南华府业主们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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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2/13 09:54

正文摘要:

       位于兴南大道的兴南华府东西区由于产权证土地年限比合同少20年,物业管理违规收费,滥建杂物房造成地下行车危险,延时交房违约赔付不满,西区更是强硬安装商家烟管等等现状,上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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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飞狐 发表于 2017/12/20 21:47
也是舍老煲八的楼盘
感兴趣 发表于 2017/12/19 22:43
兴宁市东环路乱征地水田种杨
刘红苑 发表于 2017/12/19 18:56
被开发欺骗 发表于 2017/12/13 19:35
群主多 号码也多,业主就是群主小区


请问下有业主群吗?拉我15218083844谢谢
被开发欺骗 发表于 2017/12/15 11:44
兴南华府小区:消防检查过关开发商再负1负2楼建杂间出售给业主。如果消防再复查会合格吗?
香格里拉橙子 发表于 2017/12/15 10:45
白云村 发表于 2017/12/13 22:29
弱弱地问兴南华府业主:难道你们就不会依法选举成立业委会吗?难道你们就不能共同向开发商涉商解决土地年限 ...

同意。用法律维权最有保障。
香格里拉橙子 发表于 2017/12/15 10:33
上面的问题,涉及到很多各部门吧,个人认为有需求用正常渠道向政府部门反映啊,在这边瞎嚷嚷没用吧。而且业主是最有权向法院起诉的,想维权就行动起来啊,与其在这里观望,还不如实际行动来得快。
梦忆星魂 发表于 2017/12/15 07:17
唉,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就揪心。多少人买房是倾尽所有,换来这样的结果…
梅园 发表于 2017/12/15 00:07
神光山脚下福兴安置区前面那块围起来的空地也是正和地产商的,听说即将开盘,应该没人去买吧,谁买谁倒霉的!
史丹人 发表于 2017/12/14 19:30
顶42楼
stupidliar123 发表于 2017/12/14 17:20
凡在小区内的广告位置的收入应该是业主的收入。而不是物业的收入。这个记得要跟物业提。
白云村 发表于 2017/12/14 14:27
湘伯 发表于 2017/12/14 13:18
兴宁房产乱象牵连的东西太多了,政府机构不作为是最主要的根本原因

另外一方面也关键看业主处理问题的能力。比如:本人去年进行一套房的精装修过程中,发现墙体抹灰没有用节能保温砂浆,经查图纸,房屋的东西方向墙体为内墙节能保温砂浆,可是在凿除踢脚线时,根本没有保温砂浆的“踪影”。我首先对墙体抹灰进行拍照取证,想方设法找到该工程的施工图纸,形成证据;其次,把证据及文字形成书面,然后与物业交涉,要求其向开发商反映,未得到任何答复,直接找开发商代表,反映房屋节能验收存在虚假竣工验收问题。后来,我还未向主管部门投诉,开发商代表主动与我联系,就此事进行协商谈判,结果双方都能接受的每平方米补偿100元(二年免除物业费)。从中可以看出,在如今稳定的大环境下,开发商也怕把事搞大,只要抓住开发商的问题,依法有理有据进行涉商谈判,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湘伯 发表于 2017/12/14 13:18
兴宁房产乱象牵连的东西太多了,政府机构不作为是最主要的根本原因
被开发欺骗 发表于 2017/12/14 11:22
脚踏黄河两岸 手拿中央文件 官商勾结 黑恶行为恐吓业主们
被开发欺骗 发表于 2017/12/14 11:02
脚踏黄河两河  手拿中央文件 官商勾结 黑恶行为恐吓业主们
温总 发表于 2017/12/14 10:56
兴宁政府为什么老是不为老百姓办事
兴南华府业主123 发表于 2017/12/14 10:56


请城综部门回复,跟进工作,不要只看到横幅影响了你们什么的政绩,根本问题不解决,矛盾不解决,无人替我们业主做主,下次有可能就不是横幅几十条的了!
total2252 发表于 2017/12/14 10:52
白云村 发表于 2017/12/13 23:11
为你支招:第一,房产证使用年限缩水!应对:与开发商协商补偿,协商失败,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 ...

这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解决之道。给你点赞!
我们天天喊着法律手段,法治社会,事到临头,反而就忘记了,这就是灯下黑吧....

另外,问题处理都是需要时间的,没有哪个国家哪个地区能做到一举报,立马就解决了的。

作为业主还是要冷静思考的,怎么才能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wxm1998 发表于 2017/12/14 08:56
梅园 发表于 2017/12/13 23:05
是正和地产名下的房子都不能买!

谢谢提醒
wxm1998 发表于 2017/12/14 08:55
不去兴南华府买房了,准备去文峰一路那边看一看
被开发欺骗 发表于 2017/12/14 07:45
梅园 发表于 2017/12/13 22:49
官商勾结!正和开发商本就是奸商、黑商一个!城管局被正和受贿了不少吧!

说的好
丘兴平 发表于 2017/12/14 07:02
据我所知,兴宁的雄鸡牌涂料公司已经倍江南华府的老板收购了。
张兰 发表于 2017/12/14 06:08
无语
朱总 发表于 2017/12/14 00:20
天下乌鸦一般黑!
正和陈qing平 发表于 2017/12/14 00:00
好房子正和出。不怕死的就买正和良房。
正和陈qing平 发表于 2017/12/13 23:58
买江南华府的小心了
516626587 发表于 2017/12/13 23:56
听说华府小区里连一张坐的椅子都没有,哈哈,又听说老板很慷慨出资200w政府项目投资,好讽刺,唉!
516626587 发表于 2017/12/13 23:43
如今的某某作为,某某政绩,实在心寒
15219178280 发表于 2017/12/13 23:38

兴南华府西区一楼大型西餐厅,未经业主同意,不顾业主的坚决反对,强行在电井房安装排烟管!业主们多次投诉相关步门无果!万般无奈才出这样做!希望政府能还我们业主一个公道!
白云村 发表于 2017/12/13 23:11
兴宁小小罗 发表于 2017/12/13 15:04
细数兴南华府开发商八宗罪:第一,房产证使用年限缩水!第二,物业管理不规范,小区环境差,砂石建筑材料到 ...

为你支招:第一,房产证使用年限缩水!应对:与开发商协商补偿,协商失败,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给予业主适当补偿。第二,物业管理不规范,小区环境差,砂石建筑材料到处放!应对:尽快选举成立业委会,或委派代表与物业协商要求物业规范管理。否则更换物业。第三,小区物业收费未有物价部门相关批文,属于乱收费!应对:向物业主管部门(住建局)及物价局等单位书面投诉,请求依法更正。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物业公司取消物业乱收费行为。第四,小区杂物间迟迟未交付,而且规划非常乱,涉嫌违建!应对:杂物间未按合同交付使用,与开发商谈判,要求其尽快限时交付,并要求开发商因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可依据合同向法院起诉;向国土规划局、城管局投诉,要求停止违建,拆除违建房屋。五,小区室内停车场没规划,不符合规定!应对:到档案馆或住建局查阅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如果实际与总平面图不一致,要求开发商按规划设停车场,同时可向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书面投诉要求开发商恢复停车场。第六、弹丸大的小区公摊面积超20%!应对: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实际测量,如果公摊面积实际测量误差超过3%,则测量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并按实际测量的公摊面积计算。第七,西区那边无视业主的抗议,强行安装西区饭店的油烟管道在楼房电梯井!应对:这是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用途的严重违法行为,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住建局、国地规划、消防、城管等或书记、市长信箱书面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貌,并承担诉讼费用。第八、正和地产延迟半年多向业主交付房屋,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不支付违约金,在不与业主任何协商前提下私自以减少半年物业费了事!应对:主动权在自己,如果不接受,可向开发商协商补偿,协商不行可依据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梅园 发表于 2017/12/13 23:05
wxm1998 发表于 2017/12/13 22:52
不去兴南华府买房了


是正和地产名下的房子都不能买!
乡村小竹 发表于 2017/12/13 23:02
合同诈骗,坚决维权!
梅园 发表于 2017/12/13 23:02


你们职能部门简直就是白眼狼,一群狗,白拿国家的工资,什么都不作为!
兴南华府业主123 发表于 2017/12/13 22:55


被凿穿的电井房,现在整个二栋都已经被凿穿了,电井房门就被开发商叫人撬开了,他们凿楼的时候就从里面将门反锁,试问,这样将我们业主的生命安全置于何方,谁又来管我们的生命安全,难道非要出事了才会有职能部门来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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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m1998 发表于 2017/12/13 22:52
不去兴南华府买房了
梅园 发表于 2017/12/13 22:49
官商勾结!正和开发商本就是奸商、黑商一个!城管局被正和受贿了不少吧!
被开发欺骗 发表于 2017/12/13 22:41
郑子姬 发表于 2017/12/13 22:03
受害人请举报投诉至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谁管的举报谁。

这个问题应该由:兴宁城综局来回答
很精彩的兴宁 发表于 2017/12/13 22:32
兴宁臭老九 发表于 2017/12/13 14:48
兴宁的房地产乱象还真是层出不穷,当然,其他城市业主维权的事例一样也不少,物管是业主请来为业主服务的, ...

赞成你讲的
兴南华府业主123 发表于 2017/12/13 22:31
此开发商的行为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在凿电井房的时候,不顾全体业主反对,继续施工,更是扬言要不惜一切代价打通这条烟管,难道政府部门不知道这代价里有我们二栋几百人的生命代价在那里吗!!!!!
白云村 发表于 2017/12/13 22:29
弱弱地问兴南华府业主:难道你们就不会依法选举成立业委会吗?难道你们就不能共同向开发商涉商解决土地年限以及其它存在的问题吗?难道你们就不会书面向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消防支队以及书记市长信箱等投诉吗?难道你们就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白云村 发表于 2017/12/13 22:19
兴南华府业主123 发表于 2017/12/13 21:00
就针对兴南华府西区二栋开发商在未经过任何一家业主同意,也未出示任何部门的安全评估书的情况下,强行在 ...

十分震惊!“电井房凿穿,安装楼下商铺一家大型西餐厅的油烟管。。。”这种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的违法行为,给业主留下了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随时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相关部门等应主动受理这种投诉,严禁这种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样。否则,就是失职。
郑子姬 发表于 2017/12/13 22:07
还有物价局
郑子姬 发表于 2017/12/13 22:06
举报对象住建局和工商局少不了。
郑子姬 发表于 2017/12/13 22:06
举报对象住建局和工商局少不了。
郑子姬 发表于 2017/12/13 22:03
受害人请举报投诉至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谁管的举报谁。
盛世国湾 发表于 2017/12/13 22:01
一楼为了开餐厅,破坏18层楼面为了安装烟窗到你家电梯旁,试问相关行政部门如果是你家人或亲戚可能一辈子付出的钱财买到这样的房产。你有何感想!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拜托拜托!。
恩宠 发表于 2017/12/13 21:34

正和房地产旗下楼盘兴南华府西区二栋,无任何文件,私自被违章搭建烟管的行为,多次投诉相关部门无果。敢问城管部门!这是否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城管执法部门是不是也应该将进行依法清理!敢问是否官商勾结!请还业主公道!
13579246 发表于 2017/12/13 21:16
党的十九大会议中提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知地方官员理解么。
兴南华府业主123 发表于 2017/12/13 21:14


就针对兴南华府西区二栋开发商在未经过任何一家业主同意,也未出示任何部门的安全评估书的情况下,强行在关系到整栋90多户,几百人用电安全的电井房凿穿,安装楼下商铺一家大型西餐厅的油烟管,我们业主投诉了很多部门,也包括了你们城监,你们有处理吗?凿电井房的依然在继续,我们电话投诉也没停,但是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受理,走投无路的业主们才会选这个挂横幅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的利益,保卫自己以及家人的安全。横幅我们可以拆,但是请相关部门一定给我们业主一个交代。制止无良开发商继续再损害我们业主的利益,还我们一个干净美好的家!
zjhhyj 发表于 2017/12/13 21:05
前面兴宁城综局的回复还不如不回复呢。一副官腔,好像打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回答。现在激起了很多的意见了。什么乱拉乱挂标语横幅的行为,有多少现在街头巷尾贴的,你们管过吗?百姓维权就是违法,汗。现在出现这样子的局面,很多部门不作为的结果很大。所以作为政府部门,应该自检而不是抑制百姓合法诉求。
兴南华府业主123 发表于 2017/12/13 21:00

就针对兴南华府西区二栋开发商在未经过任何一家业主同意,也未出示任何部门的安全评估书的情况下,强行在关系到整栋90多户,几百人用电安全的电井房凿穿,安装楼下商铺一家大型西餐厅的油烟管,我们业主投诉了很多部门,也包括了你们城综,你们有处理吗?凿电井房的依然在继续,我们电话投诉也没停,但是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受理,走投无路的业主们才会选这个挂横幅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的利益,保卫自己以及家人的安全。横幅我们可以拆,但是请相关部门一定给我们业主一个交代。制止无良开发商的行为,还我们业主一个干净美好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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