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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男子在梅县意外猝死,家属维权引关注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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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肯定有责任了,记得上个月发生在上海的一宗事故,一个业主开车出小区门口,刚出小区门口,有个女人骑着一辆电动车,后面带个小孩,在距离业主小车4~5米处跌倒,交警判处小车司机有连带责任,需要赔部分医药费。如此可见,这次同样是交警吓到了兴宁乡友,负有连带责任,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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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的理由是由于骑车的女人突然看到了小车,惊吓了一下,引起跌倒,所以小车司机需要付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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