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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丘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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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兴宁大道刁坊段一被征收房屋进行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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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刁民就想搞多点钱,为了一己之私阻碍发展,个个都自私自利我大兴宁几时才有变化?不支持强拆,但是如果民众太贪于补偿,强拆那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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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举双手赞成政府进行合理合法的拆迁工作!建议严厉打击自私自利,漫天要价的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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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丘兴平 发表于 2017/6/14 14:05
谢谢回复怎么多,请你看上面一层楼我的回复。

叫我做,肯定没问题,依法律法规,人性化考虑。老陈曾经 ...

我夫家龙田还有一大片荒山,每平方300元,你要吗?别做圣婊了!把自己吹得那么高!
买菜阿姨找钱稍微慢一点都要跟她急!
你既然那么高尚,就不能考虑一下顾全大局吗?全兴宁130万人民还不如你?国家没有政策么?当今是什么社会?还是胡搞时代?醒醒吧,别找骂了!

你看看都少网友们都骂你自私了,你都舌战群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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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gwh 发表于 2017/6/14 14:29
拆迁没给钱吗?如果不给钱拆我肯定支持你们,给了就别叫,自认为值多少钱,去看看法律条款一清二楚该给多 ...

支持!我也是!讨厌漫天要价还振振有词的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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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丘兴平 发表于 2017/6/14 14:24
你错了,这个老人家房子不在拆迁范围。他只想在自家屋门口搭个棚里养二个鸡里给细仔里吃,但是被搞死了。 ...

不在拆迁范围?那一定是在防抢建范围,不然,那些人吃饱了没事干找抽?你怎么知道不在拆迁范围?不在拆迁范围,鬼才会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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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世人太冷漠,而是刁民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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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gwh 发表于 2017/6/14 15:07
怎么搞死。。不拆她房子还上去打死?不太可能,屋门口搭棚,首先要看门口的地是不是她的,是的话,宅基地 ...

说得好!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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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期间被征收人不服补偿决定,先后向梅州、广东省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巡回法庭提起诉讼,均被判决驳回。

经国家、省、梅州三级法院判决的,无话可说了!
这都还不愿意拆,你还要向联合国和星际联盟上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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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圩廖 发表于 2017/6/15 15:32
那就按梅州中院的审判结果执行就是了。

你还是先回去问问你的政治老师吧,把省高院与梅州中院的大小搞清楚再来发言吧!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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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5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圩廖 发表于 2017/6/15 15:32
那就按梅州中院的审判结果执行就是了。

就你这一句话,你觉得你懂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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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某些人阴暗、龌龊的心理感到无话可说!讲道理讲不过,结果就爆粗口了!这不就是乡野市井无赖之徒的行径?
这种人身攻击,最终暴露的就是这个人的智商、学历和品性方面的丑恶和见不得人!
这种人真无语!你还能再无耻些么?



你的父母和老师就这样教你做人的?


你可以倾诉,我就不能为官方正确的做法辩护?我只是感觉个别人用心极其不纯,甚至有点险恶,煽动不明真相网友搞事!唯恐兴宁不乱,唯恐天下不乱!


另外声明一下,我把字体放大,上颜色,是为了年纪大的网友看起来不吃力。没你内心肮脏。



老陈,我除了在电视上见过,真人还真没机会靠近。
想念他,尊敬他,是出于他对兴宁的巨大贡献!何况世上没有完美人!包括毛大救星。
功过自有人评说的。


奉劝这类网友回去读读书吧。不要这里丢人现眼了。讲到戴绿帽,还是回家看好自己的内人和老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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