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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股长开公车撞人致残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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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8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宁安监股长周某珠开公车撞人,去年开车致使我亲戚残废,没有赔偿1分钱,还没有收到任何处分,从原来的的副股长升为正股长。听说最近要升为副局长,什么后台那么硬?如果不赔偿和处理,将反映到梅州、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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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拖到现在,是因为治疗和康复费用巨大,双方对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肇事者周某珠连道歉都没有,更别说看望伤者,就是拖时间,引起伤者和亲戚朋友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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