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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警察威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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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2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您好,我2016年12月18号早上11点左右报的警,出警地址:广东省兴宁市青眼塘路花灯*巷501
    报警原因:因搬家跟房东起了争执。
    事情的经过:给房东交了今年1月—12月的房租,房子里租住4个人,我姐、我姐夫、我妈、我妹、因为我姐夫和房东认识,之间有经济纠纷,后来我姐夫走了,房东找不到,就起诉我姐夫。房东说我们搬家可以,但是不可以搬我姐夫的东西,当我们搬家时房东却不让我们搬,遂报警,警察来调解了,给出的方案就是我们不搬家,屋内的东西也不动,维持现状,房东可以换锁,说完这些就走了。后来房东直接借用警察人民说的话,更嚣张的威胁我们,不让我们住,让我们立马走,还推搡我妹要赶她出去,说交了房租也没用,后来又报警,还是原来的警察,全程我妹在录像,警察直接指着我妹说,录像可以,但是如果发到网上,他就收拾我们!

   这个警察的工号是12***2,我们手里有录像,能证明他说这话,作为一个人民警察,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威胁公民呢?   警察本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执法机关辛苦我们也理解,都说有困难找警察,就算这困难警察解决不了,也不应该仗着警察身份威胁群众啊,希望相关部门给个说法。

【兴宁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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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2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来信人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向辖区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经查:2016年12月18日上午11时许,报警人钟某、曾某因其亲戚雷某租住在青眼塘花灯张自建房501房期间,与房东张某发生经济纠纷后不知所踪,曾某以取回自己的东西为由试图拆走花灯张自建房501房的空调等家用电器,房东张某不肯。张某称正向法院起诉雷某,要求钟某、曾某叫租房人雷某本人亲自来处理,双方僵持不下,其后曾某便报警协助。
    接报后,该所立即派值班民警到达现场,民警到达了解情况后告知当事人双方可通过1、双方协商解决,2、通过辖区街道办、居委调解或法院起诉解决,在未协商成功或法院判决前双方现场录像保持现状。事后,曾某不满意,再次报警,民警再次与她讲明对现有的财物保持现状,曾某不听,同时用手机面对面对准正在调解的处警民警进行录像,处警民警见此情形当即告知其:你有权录像,但如果你把录像在网上到处发放,会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会依法处理。由于曾某对民警调解有意见,以此话带有威胁恐吓为由投诉处警民警。

    2016年12月20日,我所领导约访曾某的母亲钟某,和其讲清政策法律,钟某表示理解,会走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

                        兴宁市公安局郊区派出所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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