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宁中镇枫岭村机场路边,村民宋江菊英于2008年3月在自家房屋后的田地上违法建筑,被宁中镇国土办查明,于2008年3月20日向宋菊英送达《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兴国土监字宁中镇[2008]第002号(已送达原件已被有涂改),现时过八年,抗战都胜利了,但该违法建筑仍屹立不倒。同时该违建还侵占周边五家村民田地,直到近期被集中发现(该地块水利不畅荒耕多年,杂草高耸,不易发现侵占事实),村民矛盾爆发,近日五家村民诉求至镇政府办公室和国土办,且有多名村民自愿指证宋菊英侵占他人田地。
镇政府体现出懒政不管态度,国土办所长更是敷衍了解,在镇府大院面对村民大手一挥并大声扬言“不服就告我“(有部分音像为证)。 现我想问政三点:
1、《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已送达八年了,为什么至今不执法?
2、宋菊英侵占他人田地,有多名关键村民指证(均有签名画押的证词已提交镇府),为什么不秉公办案,任由村民矛盾激化? 3、是否村民矛盾镇府撤手不管,均劝荐应去人民法院解决?
附件1.《违法用地停工通知书》
2.不服就请“告”的国土办某姓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