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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广东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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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误导网民,不要害己骗人!关于《请让我相信兴宁还有法律》相关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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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 10:17 兴宁A8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兴宁客家地产 发表于 2016/12/28 14:13
又系百年难得一遇的商界奇材,空手套白狼……薄x还是政界千年一遇的奇才,结果……做了要不怕人讲,这才 ...

对广大兴宁人民来讲的广东鸿源,本来就系兴宁市的南霸天,50亩兴宁市黄岭城市公园用地,50年无偿托管二院都系零成本的暴利,更加不用什么依法依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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