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16468|回复: 4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曾嘉睿服食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的最新答复

[复制链接]

5

主题

64

帖子

90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5/23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兴宁政府网《网站问政》栏目出现了该事件的最新回复。

05.jpg (45.35 KB, 下载次数: 93)

05.jpg

04.jpg (84.1 KB, 下载次数: 86)

04.jpg

03.jpg (56.92 KB, 下载次数: 75)

03.jpg

02.jpg (72.14 KB, 下载次数: 81)

02.jpg

01.jpg (69.62 KB, 下载次数: 18)

01.jpg

5

主题

64

帖子

90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2
 楼主| 发表于 2016/5/23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03.jpg (56.92 KB, 下载次数: 71)

03.jpg

02.jpg (72.14 KB, 下载次数: 63)

02.jpg

5

主题

64

帖子

90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3
 楼主| 发表于 2016/5/2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03.jpg (56.92 KB, 下载次数: 56)

03.jpg

5

主题

64

帖子

90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3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04.jpg (84.1 KB, 下载次数: 57)

04.jpg

5

主题

64

帖子

90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5
 楼主| 发表于 2016/5/23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05.jpg (45.35 KB, 下载次数: 60)

05.jpg

5

主题

64

帖子

90

积分

见习会员

Rank: 2Rank: 2

6
 楼主| 发表于 2016/5/23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曾嘉睿服食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的最新答复

曾江:

    你好!你儿子曾嘉睿于2015年3月20日在宁中镇卫生院服食脊髓灰质炎疫苗后出现预防接种反应,经梅州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办公室调查诊断结论为: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损害程度分级为二级丁等(见粤梅异诊〔2015〕03号)。对此,我们深表同情,并高度关切,努力协调落实相关问题。现就你前期通过网络信访平台和各种形式上访反映的相关问题再次回复如下:

    一、相关诉求的协调落实情况
    (一)关于要求补偿480.022万元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经兴宁市补偿办逐级申报梅州市、省补偿办和省卫计委审批,省核定一次性补偿金额为38.006637万元(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原则同意,结合你的家庭实际,在省补偿的基础上,我市拟再给予适当的补偿(困难补助或人道救助)。目前,我市已垫付给你治疗费用5万元、给予困难补助和慰问金共1.75万元、临时困难救助1万元。但至今你以补偿标准过低为由,拒绝签订《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协议书》,拒绝接受省的补偿经费,且提出补偿480.022万元的要求。因你所提出的补偿金额,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偏离梅州市相关案例的现实参照,我们诚恳希望你再予以善意考量,力争早日协商解决。

    (二)关于曾嘉睿纳入永久性的低保问题。

    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十条规定,因你儿子曾嘉睿属未成年人,不符合相关条件,不能单独申请办理低保待遇。但鉴于你和你岳母家庭因患儿造成家庭返贫,属地两镇已按照程序完成申报、公示等相关工作,目前你和你岳母家庭均已列为低保户享受相关待遇,并列为我市精准扶贫对象给予帮扶。同时,我局已申请省红十字会再给予你家庭困难救助。
    此外,根据《梅州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你儿子曾嘉睿除社保报销的医疗费用外的相关医疗费,如符合相关条件,可按规定程序向户籍所在地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根据《梅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定,你家庭因遭遇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难于维持,可按规定程序向户籍所在地申请临时救助。

   (三)关于免费解决患儿特殊教育问题。

   结合患儿身体状况,我市教育部门将协调解决患儿基础教育入学问题。学前教育阶段,患儿可选择就读本市公办幼儿园,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免费及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患儿可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并享受免费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根据省和梅州市中招文件相关规定予以优先录取,在读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免费及资助政策。

    (四)关于患儿今后就业帮扶的问题。

    曾嘉睿于2015年11月申办了残疾人证,为肢体三级残疾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规定,今后患儿可享受就业帮扶。若患儿父母在就业上遇到困难,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可提供帮助,推荐就业。曾嘉睿若到了法定就业年龄,如具备就业能力和条件,市残联将按相关政策给予其支持和帮助,可推荐其到相适合的企业岗位就业。

    (五)关于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的问题。

   按规定,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主要为0至7周岁有康复需求的学龄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抢救性免费康复训练。兴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康复部于2015年6月中旬接收曾嘉睿进行免费康复训练。如评估后条件适合,市残联可为其进行矫形器(矫正鞋)适配并进行相应的康复训练指导。如在市残联无法适配,可帮助曾嘉睿到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评估,在残联部门规定年龄范围内(成年前)及规定使用材料范围内免费适配

    (六)关于你妻子的工作问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规定:“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因此,你妻子虽然有教师资格证,但无法满足你直接录用为教师的要求。建议你留意我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信息,如果符合条件报考并被正式录取,我市教育部门在工作上再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照顾

    (七)关于计划生育相关问题。

    就你反映的因政策外生育二孩的社抚费问题和再生育审批等问题,待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出台后再予答复。

    二、我们坚持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国家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完成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是每位家长的义务,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在实施计划免疫前,我省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非常高。如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全省每年约报告500~5000例脊髓灰质炎病例,兴宁在实施计划免疫之前每年均有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实施计划免疫后,相关病例逐年下降,自1991年至今的二十多年里再未发生本土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病例。下来,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继续全面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确保预防接种的普及率和覆盖率。任何片面指责和否定预防接种这一惠民政策的言论,都是对广大儿童生命健康的一种威胁伤害。谨此,希望你正确看待和客观评价预防接种政策,共同营造计划免疫接种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预防接种工作的深入实施。

    (二)坚持依法依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在接种过程中,由于个体差异等多种原因,极少数受种者可能会发生严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根据近年来我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数据分析,严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预期发生率。从我市近年来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监测数据来看,全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低,2012—2015年4年来共接种疫苗164.5万针次,共监测报告发生47例,发生率为0.28/100万。其中:6例偶合症(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后巧合发病,其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20例一般反应(如发热、局部红肿、乏力等);21例异常接种反应(主要为血管性水肿、皮疹、淋巴结炎等,包括了1例急性迟缓性瘫痪,即你儿子病例)。你儿子曾嘉睿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此带来给孩子及家庭的创伤和痛苦,我们深切同情、感同身受!市政府领导、政府相关部门、属地镇村等各级领导干部共数十次与你沟通交流,努力协调解决你提出的相关诉求。下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责无旁贷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对你的家庭及你儿子曾嘉睿给予合理的补偿和必要的帮扶

    三、有关建议和希望
    虽然你提出的补偿要求与现行规定差距较大,暂时无法达成协议,但各级政府部门与你及你的家庭并非对立关系,政府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不应也不会推卸,而苦难的孩子和年迈的母亲也不应是你表达不合理诉求的道具,所有关心你家庭的广大群众也有权利知道事情协商的有关过程,诚恳建议你不要随意单方面中止对话协商机制,即使暂时未能达成协议,也理应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以正确的法律的途径或信访程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此前,我们深切理解你和你的家属为争取补偿而采取的种种方式,但经受磨难的家庭不应再出现新的磨难和变故,孩子残疾的身体不该再留下残疾的心灵和仇恨的种子。衷心希望携起手来,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话协商,尽早达成相关协议,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和家庭氛围,给予孩子曾嘉睿积极治疗和健康教育。

               

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20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08126561号-15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5/7 00:20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