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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福兴梅子村支书王伟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侵占村民集体土地违规建别墅的举报信
尊敬的纪委同志
我发现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福兴街道办梅子村支书王伟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侵占村民集体土地违规建别墅。2014年下半年,王伟浩在未与村民商讨,未取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谭林屋和坳下黄屋集体土地老井背(面包山(俗名)茶厂侧面)非法建造一栋两层半别墅,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此地块为梅子村谭林屋和坳下黄屋村民集体所有。王伟浩书记侵占村民集体土地,在未取得报建手续的前提下,违规私建别墅。他本人亦承认此地块是谭林屋和坳下黄屋村民集体所有,但不顾村民反对强建别墅。并且跟村民解释说“地是谭林屋和坳下黄屋村民的,房子是我的”,在村民问及建筑物合法性问题时他说此别墅是他“偷偷建起来的,没有任何报建手续”。
细心的村民用手机录下了以上所有王伟浩书记的讲话,苦于投诉无门。
以上情况属实,请组织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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